近日,證券投資咨詢行業迎來重磅監管新規,明確劃定了七大禁止行為,為行業健康發展立下“硬標桿”。這些規定旨在凈化市場環境,保護投資者權益,推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回歸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”的本源。
新規明確的七大“雷池”包括:一是禁止無證執業,未取得相關業務資格不得開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;二是禁止虛假宣傳,不得夸大過往業績或作出保本保收益承諾;三是禁止操縱市場,嚴禁利用咨詢建議影響證券交易價格;四是禁止利益輸送,不得與客戶進行不當利益交換;五是禁止泄露內幕信息,嚴守信息保密義務;六是禁止違規代客理財,不得擅自代理客戶進行證券交易;七是禁止詆毀同行,維護行業良性競爭秩序。
這些禁令直擊行業亂象,如部分機構以“推薦牛股”為噱頭收取高額服務費,或通過“會員制”模式進行變相承諾收益等行為將得到遏制。監管部門表示,將加大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力度,對越線行為實行“零容忍”。
對投資者而言,新規強化了機構的信義義務,要求咨詢機構建立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機制,做到“了解你的客戶”。同時明確,咨詢機構應通過公司賬戶統一收取服務費用,禁止從業人員私下收費。
專家指出,此次規范將加速行業洗牌,具備專業投研能力和合規意識的頭部機構將獲得更大發展空間。投資者選擇服務機構時應重點考察其業務資格、歷史合規記錄和服務模式,警惕“穩賺不賠”等銷售話術。
隨著證券市場的不斷成熟,投資咨詢服務正從“薦股工具”向資產配置顧問轉型。新規的實施將推動行業告別野蠻生長,通過劃定清晰的行為紅線,為構建“賣者盡責、買者自負”的健康投資生態奠定堅實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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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9 22:25:20